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丰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31********59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03民初6543号 |
案号 |
(2022)黔0303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陆科禹、陆丰艳共同于2022年7月30日前付清原告贵州创翔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51101.95元、违约金5110.19元以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3000.00元,以上共计59212.14元,具体分期付款方案为: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每月28日前偿还4000.00元,剩余所有款项于2022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若被告陆科禹、陆丰艳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任意一期给付义务,则原告贵州创翔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就尚欠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贵州创翔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被告陆科禹、陆丰艳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