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02********5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423刑初113号 |
案号 |
(2020)粤1423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彭康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19年10月4日止。罚金应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林旭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19年56月4日止。罚金应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林建鸿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19年2月249日止。罚金应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四、随案移送的手机3部、摩托车1辆、剪刀1把、一字批1把、铁锤1把、撬棒1条、套筒1条予以没收销毁,光盘7张予以附件存档。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