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双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21********00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5民初1838号 |
案号 |
(2020)冀0105执18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李秀君与被告李双印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原告李秀君与被告李双印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房产、保险及银行存款。三、原告李秀君与被告李双印在案外人李权处的债权29万元归被告李双印所有,被告李双印于2020年7月19日前给付原告李秀君23万元。四、其他双方无争议,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计225元,由原告李秀君和被告李双印各负担112.50元(已当庭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