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4********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024民初1543号 |
案号 |
(2020)黑1024执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辛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拖欠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东宁支行的借款本金150 000元及利息6 389.03元(自2019年4月1日计算至2019年7月17日),合计156 389.03元;2019年7月17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2.00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东宁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