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81********2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81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1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骥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虎林市太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102200元,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本金70000元、月利率20‰计算借款利息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宣宝、齐海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34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904元,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时间 |
2020-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