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6********21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1124民初198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1124执1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申请人任杰、范勇、李国富、胡继红、陈长军、曹凤玲、陈士友、董孝冬、国文庆、崔妍萍、李学平给付申请人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0元,利息19278.32元,案件受理费9493元,公告费2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