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124********2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124民初226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黑1124执1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孙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申请人鄂文福、李琳、任国栋、臧学鹏、富永杰、孙垚、任国栋给付申请人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180000元,利息22352.96元,案件受理费433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孙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5-15
发布时间
2020-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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