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阜阳市长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5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322民初4375号 |
案号 |
(2019)粤1322执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继周、阜阳市长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给原告何汉烺车损费用21022元,如被告未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63元,由被告黄继周、阜阳市长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2-20 |
发布时间 |
2019-05-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国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788575837X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四通山庄北侧阜南路停车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