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82********4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13民初2987号
案号
(2020)黑0113执1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双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涛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刘明雄借款本金25,000.00元。二、被告刘涛自2019年1月24日起以25,00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给付原告利息,至本息全部偿还之日止。三、在对被告刘涛的财产不能履行上述债务时,被告齐君承担保证责任。四、被告齐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涛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6.0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刘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1-16
发布时间
2020-1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