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1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1刑初417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华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华文分别退赔被害人黄冬丰、华玉萍、袁石秀经济损失26000元、35000元和9258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