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华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2********0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1民初3522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5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华荣、曾丽华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县支行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承担按约定的月利率计算的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限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付清;二、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县支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95元,由被告黄华荣、曾丽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