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2********06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81民初955号
案号
(2020)赣0981执13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罗鹏尚欠原告徐长发借款本金130000元,利息124800元(息以本金1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6年3月11日暂算至2020年3月10日),本息合计254800元,限被告罗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后续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22元,保全费1794元,合计人民币6916元,由罗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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