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华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7********32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35民初1691号 |
案号 |
(2020)赣0735执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赖华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归还原告江华松借款35420元,并按年利率12%计算支付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赖华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