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仲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25********1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224民初622号
案号
(2020)粤1224执7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莫仲利、吴锦秀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28032.24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的利息7407.17元和自2020年1月11日起以28032.24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给原告苏东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集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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