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伟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2********7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1民初155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7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易伟忠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国华上述借款自2018年6月26日至2019年10月10日利息共计人民币46500元,并承担上述借款自2020年1月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驳回原告李国华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30元,由被告易伟忠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