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1民初2233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8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斌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朱仕辉借款本金人民币826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14日起至还清款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朱仕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2060元,减半收取6030元,由被告刘斌负担。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