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文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28********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125民初872号 |
案号 |
(2020)冀1125执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文杰于2020年7月1日前给付原告纪红娜借款本金48250元及利息1750元,共计5万元。如被告杜文杰不能按期履行,则由被告杜文杰自2019年3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4825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给付原告纪红娜利息至借款全部清偿完毕止。二、其他互不追究。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杜文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