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0********1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303民初2171号 |
案号 |
(2018)鄂0303执恢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北金车物流实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十堰市澳门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6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为:以6000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7月7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詹晓慧、十堰凯瑞达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何伟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詹晓慧、湖北金车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十堰凯瑞达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何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800元减半后收取26900元,由被告詹晓慧、湖北金车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十堰凯瑞达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何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03-07 |
发布时间 |
2018-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鄂0303执恢43号 |
立案日期 |
2018-03-07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089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