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银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41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0民初1287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银生欠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分十个月还清,每月还3500元,自2020年5月14日开始支付,以后每月14日均支付3500元,直到2021年2月14日;二、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和金额还款,原告均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欠款,并自2019年10月19日起以35000元为本金基数按1%的月利率计息(利随本清);三、被告自愿于2020年5月14日支付原告追收欠款的损失1000元。案件受理费676元,减半收取为338元,由被告自愿承担(已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