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文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2********5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125刑初106号 |
案号 |
(2020)冀1125执8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郑文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四日折抵刑期二日后,刑期自2020年7月11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郑文忠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乔宗盼经济损失180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