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伟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1********58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02民初7466号 |
案号 |
(2020)皖1602执3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伟东尚欠何苗苗借款本金35万元,利息2万元,合计37万元。张伟东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向何苗苗还款15万元;余款22万元,张伟东于2020年2月24日、3月24日、4月24日之前分别向原告何苗苗各还款5万元,2020年5月24日之前将余款7万元还清。二、如张伟东逾期还款,何苗苗有权对余下全部未清偿款项及利息(以全部未清偿款项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260元,减半收取4130元,由张伟东负担。保全费2270元,由何苗苗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