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顿小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1********10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602民特1705号 |
案号 |
(2022)皖1602执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顿小彬欠张腾飞工资款24700元,于2021年12月22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14700元于2021于12月31日前付清;二、张腾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张腾飞、顿小彬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张腾飞、顿小彬于2021年12月10日经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孙艳梅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