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庞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0********0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4执2841号 |
案号 |
(2020)黑0104执恢1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庞海军给付拖欠原告康忠民的货款234886元;二、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庞海军给付拖欠原告康忠民的货款234886元的利息(自2017年6月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23元(原告预付),减半收取2412元,由被告庞海军负担。此款与上款一同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