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永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521********1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521民初569号
案号
(2020)黑0521执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集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2018年1月30日前被告王永江、刘敏给付原告王艳春借款本金2万元人民币、2019年1月30日前给付4万元人民币、2020年1月30日前给付5万元人民币、2021年1月30日前给付4万元人民币,以上还款共计15万元人民币;二、案件受理费164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