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利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31********0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104刑初407号
案号
(2020)冀0104执38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贾利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7日起至2020年2月6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贾利飞未退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继续予以追缴,追缴后返还集资参与人。三、被告人贾利飞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过程中收到河北晟德担保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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