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海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322********5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粵1323民初4468号 |
案号 |
(2020)粤1302执5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50207604657】。一、被告莫海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45652.93元;二、被告莫海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保费3312.92元;三、被告莫海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还清款日止以原告理赔金额45652.93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案件受理费2770元,由被告莫海波负担2223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莫海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