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81********37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704民初2272号
案号
(2020)粤0704执13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余健确认欠原告蒋德荣借款本息人民币220000元,被告余健定于2019年10月至12月每月5日前各偿还5000元,定于2020年1月至6月每月5日前各偿还10000元,定于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每月5日前各偿还15000元,余款10000元定于2021年4月5日前付清给原告蒋德荣。2、如被告余健有一期不按时偿还上述欠款本息,则原告蒋德荣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余下全部欠款及利息(利息以实际欠款数为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按每月2%计算至付清所有欠款之日止)。3、本案案件受理费5162.80元,因诉前调解,按受理费标准的25%计算收取1290.70元,由被告余健负担,原告蒋德荣垫付的诉讼费,由被告定于2019年9月24日前迳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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