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凤池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1323民初524号 |
案号 |
(2018)粤1323执1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惠州市凤池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前向原告陈俊付清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25日的租金19250元及违约金3850元。二、原告同意被告扣除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1195.64元(可据实结算,物业管理费计费期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所扣费用由被告转付给物业公司。三、如被告不能如期支付上述全部款项,被告则需向原告按诉讼请求支付,其中租金为19250元,滞纳金为按未付租金每日千分之一计付至付清款日止(2017年1月1日前的滞纳金为2970元),违约金为4950元。四、案件受理费205元,由被告负担,并径行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时间 |
2018-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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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曾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3684418714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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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东县巽寮旅游度假区凤池岛酒店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