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小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25********0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82民初1840号 |
案号 |
(2020)冀1182执6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陈小友支付原告庹红柱工资款32000 元及逾期利息(利率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工资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