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孝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34********0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522民初118号
案号
(2020)黑0522执2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友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孝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易德付人民币30 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 0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11月5日按月利率0.6%起计算至本息还清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友谊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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