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黎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81********53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83民初5082号
案号
(2020)赣0983执19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黎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佳杰汽运有限公司购车款128660元,并承担鉴定费400元,合计人民币12906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135元,全部由被告黎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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