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31********3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1民初4457号
案号
(2020)赣0731执17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建平尚欠原告陈健货款人民币19400元,限被告郑建平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人民币9400元,余款10000元限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郑建平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偿清上述欠款并承担上述款项自2015年6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诉讼费286元,减半收取143元,由被告郑建平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于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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