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3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1民初4457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7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建平尚欠原告陈健货款人民币19400元,限被告郑建平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人民币9400元,余款10000元限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郑建平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偿清上述欠款并承担上述款项自2015年6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诉讼费286元,减半收取143元,由被告郑建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