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01********00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02民初158号 |
案号 |
(2020)晋0502执18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吕志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城区支行透支本金13689.86元及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为716.31元、违约金为737.41元、手续费为192.67元,剩余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