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228********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281民初1820号
案号
(2020)冀02执16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侯瑞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绘勇借款本金201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9月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被告罗平对上述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驳回原告陈绘勇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 200元,由原告陈绘勇负担3 276元,被告侯瑞环负担2192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