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23********48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1123民初2284号
案号
(2020)赣1123执1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3000元;在被告未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履行债务时,原告有权对被告提供的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被告胡琴对被告占平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胡琴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占平追偿;案件受理费16624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玉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