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06********1412
执行依据文号
(2 017)黑0103刑初1 056号
案号
(2020)黑0103执3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杨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11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杨宇退赔被害人赵博学手机款人民币2 400元,退赔被害人杨文龙手机款8 600元及现金人民币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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