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鑫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4********5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4民初812号 |
案号 |
(2020)赣1124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熊礼平、杨 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归还原告许志华人民币54万元二、被告蔡怡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归还原告许志华人民币54万元三、被告郑鑫丞、章带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归还原告许志华人民币54万元四、被告熊礼平、杨娟、蔡怡生、郑鑫丞、章带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共同归还原告许志华10,8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