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和建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421********0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3民初5156号
案号
(2020)粤0303执186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91206625327】。被告和建良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 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偿还8449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8449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12月21日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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