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81********6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381民初68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19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士军、梁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支行借款本金198157.65元,并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按本金200000元,年利率6.09%计算给付利息,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止,按本金200000元,年利率9.135%计算给付利息,自2017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止,按本金199957.65元,年利率9.135%计算给付利息,自2017年8月21日起按本金198157.65元,年利率9.135%给付利息直至贷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陈济超、韩莉、陈济远、郭明臣、罗志敏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702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杨士军、梁凤、陈济超、韩莉、陈济远、郭明臣、罗志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