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323********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302刑初736号
案号
(2020)冀0302执28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曹隽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止。)。二、被告人温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0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止。)。三、责令被告人曹隽玮、温伟连带退赔被害人姜学勇人民币七万元。 (上述罚金及退赔款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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