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802********1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81民初4132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48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承德鑫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关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王品超借款本金969037元,并自2014年6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二、被告姜丽对被告承德鑫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关涛偿还原告王品超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负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王品超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承德鑫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