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奚连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3********5723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5)年南民三商初字第1292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恢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12 月31日前给付原告哈尔滨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金98万元及利息715608.90元(计算至2015年9月7日);二、被告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自2015年9月8日起至给付之日止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刘蕊、奚连捷、奚蕾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0060元,减半收取10030元, 由被告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刘蕊、奚连捷、奚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