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奚连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03********5723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南民三商初字第1292号
案号
(2020)黑0103执恢7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12 月31日前给付原告哈尔滨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金98万元及利息715608.90元(计算至2015年9月7日);二、被告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自2015年9月8日起至给付之日止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刘蕊、奚连捷、奚蕾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0060元,减半收取10030元, 由被告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刘蕊、奚连捷、奚蕾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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