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3********4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0民初999号 |
案号 |
(2020)津0110执27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新立镇中心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亮于2020年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程征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25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王亮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