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228********00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281民初912号
案号
(2020)冀02执133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34 090.24元、保险费4 065.7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6年11月7日起至代偿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未付代偿款34090.2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439元。,减半收取计719.5元,由被告王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