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万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7********2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81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8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文宇、刘德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虎林市增丰化肥店欠款本金26250元,并自2018年9月25日起按本金26250元、月利率20‰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张万林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456元,减半收取计228元,由被告吴文宇、刘德艳、张万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