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2403********2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03民初5979号
案号
(2020)黑0103执34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施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信用卡欠款本金62513.70元,分期付款手续费1266.16元,atm取现费100元,计算至2018年4月13日的利息15218元,自2018年4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二、驳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2元,减半收取计936元,由施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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