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欧阳匡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7********2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1026民初62号
案号
(2020)赣1026执3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欧阳匡文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县支行借款本金28545元、利息652.87元、逾期还款违约金541.22元、消费手续费346.62元,合计30085.71元。 2017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消费手续费仍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规定继续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2.14元,由被告欧阳匡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