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2********07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6民初82696号 |
案号 |
(2020)津0116执92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天津永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7503.71元、利息762.94元、账户管理费24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7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由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行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