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万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321********1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303民初3536号
案号
(2020)粤1303执1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61203600598】。一、被告应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以及利息86000元,往后利息标准如下:在2019年8月23日-2021年9月15日按月利率1%计算,之后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二、还款方案:每季度的最后一日向原告偿还款项人民币1万元,直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为止,第一季度的还款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之前,之后的以此类推计算还款时间。三、如被告有一期逾期支付的,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20万元、拖欠利息86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8月23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并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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