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22********1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222民初772号
案号
(2020)粤5222执3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揭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蔡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还原告刘晓龙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5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3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计算。)本案受理费175元,由被告蔡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揭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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